3月1日,巴中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杨刚率调研组来南开展《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文物局随行调研。
上午,调研组先后到县委党校(原红军医院旧址)、红四门、巴山游击队纪念馆等地参观考察。下午,在县人大常委会304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文广新局、公安局、民政局、教科体局、国土局、规划局、工商质监局、党史办、旅游局、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北平在讲话中说,南江是一片红色土地,是全国第二大苏区的中心——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之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徐向前、李先念领导的红四方面军在这里战斗两年多,有2.2万名南江儿女参加红军,1.6万人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生命。南江的红军文物是红军艰苦奋战的见证、是红军精神的载体、是红军先烈留下的宝贵遗产。但红军文物作为一种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遗产,具有脆弱性,不加以保护,很容易遭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一旦破坏,历史遗存将会永久消失,只能留遗憾于子孙后代。因此,制定出台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对我市红军文物的保护和开发是当务之急,时代之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晓莉就南江县红军文物保护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工作经验及建议做出了汇报。
在听取各单位发言之后,杨刚指出,《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草案)》是巴中市行使立法权以来首批启动的立法项目,说明红军文物保护在我市的必要性。同时,首批地方性法规能否顺利立法并发挥效力,也将对今后的立法工作产生重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务必慎重细心,务必充分调研。
调研组成员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君豪,市文物局负责人汪信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科长吴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综合科科长苟国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余显龙,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宗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