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确定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的通知
南人委发[2011]19号
各乡镇选举委员会:
根据选举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经南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确定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37名。现将各乡镇应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划分选区,依法将应选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并将情况按时上报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同意后实施。
附:南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
二○
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纸质60份,党政网同时发出)